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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决定!
11月26日
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
发布 房屋征收决定
东山街、文体南街这几处楼房
拟被依法征收
因公共利益需要,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和《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大政发[2012]28号)的规定,甘井子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。
● 征收项目名称: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甘井子段甘井子站房屋征收项目
● 征收目的:地铁建设
● 征收范围: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甘井子站(东山街220号楼、文体南街39、57、59号楼)
● 房屋征收部门:甘井子区房屋征收办公室
● 征收实施单位:大连市甘井子区甘井子街道办事处
◎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,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。
“新闻大连”综合大连发布(ID:dl-fabu)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
文字:吴耀辉
编辑:“大连发布”曲茜 “新闻大连”燕子
美编:“新闻大连”孔德成
主编:“新闻大连”张溢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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